2019年,省文物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辦、國辦《關于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關于實施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程(2018-2022)的意見》精神,在省委、省政府正確領導下,加快推進“法治浙江”建設,緊緊圍繞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目標任務和《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內容,推進全局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工作。
一、黨政領導干部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關決策部署情況。
(一)持續深化全省文物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全省“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職能,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修訂情況,結合國務院關于取消調整審批事項的各類規范性文件,對全省文物系統權力事項庫進行了全面清理,指導全省各市縣文物行政部門“最多跑一次”事項的梳理更新和權利事項庫的動態調整工作。牽頭梳理浙江省投資項目行政審批等中介服務事項清單、需要辦事群眾(企業)提供的證明目錄清單、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新增“最多跑一次”事項“八統一”梳理表等。牽頭開展了全省文物系統機關內部“最多跑一次”事項梳理工作,制定了辦事指南、辦理流程等。認真做好證照分離事項梳理、關聯和部分證照歸集工作,提出了具體改革措施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措施。
(二)切實抓好關于文物保護的兩個中央文件的貫徹落實。深入學習貫徹中辦、國辦《關于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關于實施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見》精神,提請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實施意見》《關于浙江省實施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見》,印發了《浙江省文物局貫徹落實<浙江省實施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見>的通知》。
(三)積極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結合我局實際,舉辦局機關法治政府建設方面的講座,邀請常年法律顧問北京浩天信和(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開展了以“領導干部的法治思維與風險防范”為主題的法律知識專題講座,加深了局機關領導干部職工對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執法風險的認識,提升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問題的能力。認真落實《中共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關于做好〈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規定〉學習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組織局機關全體干部職工專題學習《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規定》。
二、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法治政府制度體系和健全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情況。
(一)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制定了《浙江省文物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則》《浙江省文物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試行)》《浙江省文物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事項目錄》,規定了法制審核的具體要求、審核主題、主要內容、工作程序等,編制了本部門重大執法決定審核事項清單,繪制了法制審核流程圖。對需要開展決策程序的重大行政行為,嚴格執行事前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經黨政聯席會議討論通過,并采用社會公眾參與、專家論證等方式,就相關問題決策廣泛征求意見,進行綜合評估。
(二)充分發揮外聘法律顧問作用。我局作為省文化和旅游廳管理的機構,未單設政策法規處,法治建設力量相對薄弱。為充實法治建設力量,我局常年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借助專業力量開展文物領域涉法問題研究,協助防范和應對法律風險。如:每年邀請法律顧問開展法律知識專題講座,提高局機關領導干部職工依法行政能力;法律顧問參與訴訟,對涉及我局的行政訴訟案件提供法律意見和訴訟代理服務等。
(三)積極推進經濟合同審核制度。2019年2月以來,我局全面推行經濟合同審核制,并首次在非重大合同合法性審查中引入法律顧問參與審核機制。局機關對外簽署的所有經濟合同均附專項審批表,合同簽署前均需要承辦人員、法律及財務人員簽署審查意見,再由處室負責人、綜合處負責人、分管局領導簽署審批意見,層層把關,統一編號歸檔,確保了經濟合同簽訂主體、內容、程序的合法性。
三、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升行政執法公信力,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情況。
(一)規范行政執法程序。我局制定了《浙江省文物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工作辦法(試行)》,完善了全省文物行政執法案卷文書參考文本和執法檢查文書。進一步完善我局執法音像記錄管理工作,采用了執法音像記錄設備,明確了設備配置、使用規范、記錄要素、數據儲存、調閱程序等要求,并通過培訓等方式指導執法人員規范開展執法音像記錄等工作。
(二)執法流程公開透明。我局編制并公開了本系統權力事項服務指南、行政執法流程圖,在局機關大樓張貼了崗位信息公示牌,建立了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制度,根據法律法規修訂和機構職能調整,完善了文物監管事項清單,修訂了行政處罰自由量裁基準。
(三)加強我省文物系統執法事中事后監管行為。進一步推進我省文物系統“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監管工作,修訂完善了“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監管實施細則,調整了抽查事項、方式、對象、比例和頻次,并明確要求地方要建立符合文物監管特點的日常巡查、交叉執法檢查和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充分運用浙江省行政執法監管平臺和文物行政執法網絡監管平臺,及時全面客觀掌握地方文物行政執法監管工作情況,全面杜絕“借隨機之名、失本職之責”造成監管缺位的情況。我局還會同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編制了文物系統跨部門“雙隨機”抽查監管事項和實施清單,下一步將聯合開展抽查監管等具體工作,并指導地方開展有關工作。
四、2020年工作思路
(一)發揮外聘律師優勢,做好法治工作。我局是省文化和旅游廳管理的機構,未單設政策法規處,僅有一名法治工作人員,法治建設人員力量相對薄弱。2020年,將進一步發揮外聘法律顧問的作用,充實我局法治建設人員力量。
(二)總結應訴工作經驗,開展法治教育。充分總結2019年度行政訴訟案件的經驗,開展全局的普法工作,加強法治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強執法案件評查,提高執法能力。繼續加強全省文物行政執法案件評查工作,狠抓案件質量,通過案件互評互查,提高全省文物行政執法能力,保持全國文物行政執法工作領先地位。